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促进海南省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9月15日起,海南各市县重点工程和主要街道、主要路段、机场、码头、车站、广场、旅游路线周边的项目,以及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主城区项目,全面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100%”,新开工项目全部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意见要求,要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100%、施工便道硬化100%、裸土及物料堆放覆盖100%、土石方开挖和拆除工程湿法作业100%、出入车辆清洗100%、渣土车辆密闭运输100%等“六个100%”。
其中,市县重点工程和主要街道、主要路段、机场、码头、车站、广场、旅游路线周边项目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地区和市政基础设施不得低于1.8m。此外,城市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意见明确,对未认真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100%”的建设项目,实行“零容忍”,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意见明确,工人生活区宿舍内应当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严禁使用竹棚、油毡、石棉瓦等材料搭建。产生的污水须经过化粪池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此外,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高温天气停工制度,提倡有条件的施工现场为施工人员配备空调、风扇等防暑降温设施,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
意见强调,对建设单位未按合约及时支付工程款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建设单位及其股东记入诚信“黑名单”,依法限制其1年内不得在海南开发建设新的项目,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暂停预售和售房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