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发出《关于开展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治霾,实现对大气污染的网格监控,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快速应对、治理和消除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济南市确定开展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点建设工作。

明确,济南将建设覆盖中心城区及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建成区的网格化微观站监测系统和走航观测系统,对监测区域实施大范围、高密度网格化精准监控,以实时监测数据精准锁定污染源,运用大数据动态分析污染产生、扩散与迁移情况,实现对大气污染的快速预判、准确分析、及时报警,并建立压实责任传导和多级联动机制,及时快速地遏制和消除污染,保卫“泉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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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监测站建设运行将采用“建设-运行(BO)”方式,通过招标优选第三方公司进行项目投资建设运行,由第三方公司负责现场设备及应用平台运行维护,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按要求及时提供数据及服务。

  《通知》同时要求,济南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点数据应用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安排专人随时监视行业及辖区空气质量微观站监测数据变化情况,依据监测数据主动开展巡查,及时消除污染,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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